董事会
摘要
良好管治从最高层即董事会开始。本公司拥有高度前瞻的董事会,董事均积极提出指导意见。董事会负有领导及监控本公司的责任,并集体负责统管及监督本公司事务。
组成
董事会
董事会现有10名成员,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及六名非执行董事,而其中五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。董事会中的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的组合比重均衡,使董事会拥有强大的独立元素,能有效地作出公正的判断。
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数目超越上市规则之要求,他们均是社会上有名望的人士,为董事会带来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相关专才。董事会根据本公司业务要求而具备适当的技能和经验。
每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就载列于上市规则第3.13条的独立性签署年度确认书,我们认为彼等均保持其独立性。

陈启宗先生
董事长

陈文博先生
副董事长

卢韦柏先生
行政总裁

袁伟良先生
独立非执行董事

何潮辉先生
独立非执行董事

陈南禄先生
非执行董事

陈嘉正博士
独立非执行董事

张信刚教授
独立非执行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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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婉眉女士
独立非执行董事

赵家驹先生
首席财务总监
董事会已有政策订立落实董事会多元化之方针(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」),目的为提升董事会效率及企业管治水平,以及实现集团业务目标及可持续发展。
董事长及行政总裁
董事长与行政总裁的责任清楚区分,以确保权力和授权分布均衡。
董事长
董事长陈启宗先生为董事会的领导人,确保董事会有效地运作及履行责任。
彼亦负责确保董事会及时就所有重要的适当事项进行讨论,并确保本公司建立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和程序,以及采取适当步骤与股东有效地沟通,而股东的意见亦可传达到整个董事会。
此外,董事长最少每年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会面一次,其他非执行董事及执行董事会成员不会列席。
行政总裁
行政总裁卢韦柏先生负责带领管理团队处理业务运作,并执行董事会所采纳之政策和策略。
彼亦负责按董事会的指示管理本公司之日常业务,就董事会所设定的目标和优先次序制定策略性业务计划,并致力维持本公司之业务表现,以及确保本公司有足够的风险管理、财务和内部监控系统以及业务运作均充分符合适用法律及规例。